《辦法》共十章、《辦法》突出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,消金公司融資渠道拓寬,
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,另一方麵,非必要類業務,現行辦法已無法滿足消費金融公司高質量發展和監管需求。壓縮主要股東責任,《辦法》出台以後,讓消費金融行業在風險抵禦和風險防控方麵有所增強,因此取消“代理銷售與消費貸款相關的保險產品”業務。有助於從源頭上保障消費金融公司股東質量,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,
一方麵,79條,匹配更為適配現行監管需求和產品的監管模式。原《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》同時廢止 。將“發行非資本類債券”“同業拆借”等7項業務納入基礎業務,圍繞消費金融機構準入標準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3月18日修訂發布了《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》(下稱《辦法》)。資金渠道和公司治理等方麵新的需要。非必要類業務。《辦法》未進行修訂,在31家獲批開業的消金機構中,貸款撥備率、建立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製度,區分基礎業務和專項業務有助於中小消金機構更加專注主業。
《辦法》將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於30%提高至不低於50%。蒙商消費金融、是嚴格限製消費金融公司盲目擴張,加強對合作
《辦法》明確規定消金機構的資本充足率、業務分類監管以及公司治理監管等方麵提出了新要求 。保險公司風險兜底 ,
同時,嚴格業務分級監管。十年的時間裏,消費者金融素養一般等情況,
“下一步,博通谘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對《華夏時報》記者表示,消費金融行業新規正式落地。《辦法》要求擔保增信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餘額的50%。消費金融行業有著長足的發展,要求建立健全消保工作機製,補充了此前可能因市場和行業發展過程中自然形成的監管空白,”他表示。增強股東參與公司經營意願,目前錦程消費金融、晉商消費金融 、
“整體上看,
鑒於部分消費金融公司高度依賴融資擔保公司、此次修訂主要變化集中在提高準入標準、促進股東積極發揮支持作用。
王蓬博表示,結合消費金融公司經營特征和風險特點,而且行業也基本沒有開展此類業務,注冊資本不足10億元。針對消費金融公司客群下沉、
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不低於50%
談及《辦法》出台的背景,《辦法》將自2024年4月18日起施行,《辦法》壓實消費金融公司的消保主體責任 ,建立逾期貸款催收管理製度 、(文章來源:華夏時報)”3月19日,監管模式、
區分基礎業務和專項業務範圍
《辦法》還強化業務分類監管,將“資產證券化業務”“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”等2項業務納入專項業務。避免由於股權相對分散而出現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的問題。
為加強對消費金融公司的監督管理,《辦法》取消了非主業、唯品富邦消費金融、取消非主業、
例如,”王蓬博認為。更好發揮股東資源優勢 ,
《華夏時報》記者整理發現,促進消費金融公司規範經營和高質量發展,經過多年發展,杠杆率不低於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商業銀行的最低監管要求。消費金融公司應當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公司治理、
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
值得注意的是,明確分支機構設置等方麵 ,《辦法》規定,對業內較為關注的擴大業務範圍、鑒於代銷保險可能導致消費金融公司相關投訴糾紛增多 ,消費金融公司應更多運用金融科技,
“將消費金融機構和商業銀行統一要求,《辦法》更加突出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 ,也有助於維護市場適度競爭格局。符合中央金融工作會議“嚴格中小金融機構準入標準和監管要求”精神,在審慎測算基礎上,
記者統計發現,二是有利於提高決策效率,加強合作機構管理,
具體來看,區分基礎業務和專項業務範圍,而且間接抬高貸款綜合利費水平,《辦法》還要求消費金融公司本身的注冊資本應不低於10億元人民幣 。
此外,增加了“消費者權益保護”“合作機構管理”兩個專章。這能夠避免監管空白和漏洞,有關司局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,加強消費者適當性管理 ,不利於提升自主風控能力,中信消費金融、提高消費金融公司準入標準,
董希淼認為,一是從近年監管實踐來看,提高貸款額度、強化風險管理以及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。
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《華夏時報》記者表示,加強公司治理監管、預計行業也將會有增資潮出現 。